有一種說法很流行, 現在的已婚男女把愛情生拉硬扯地說是已經轉變為親情。 這一發現,讓許多人在強烈的自責中如釋重負, 給沉悶的婚姻留下了更多的理由——
牽掛缺少了,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﹔ 激情缺少了,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﹔ 在外出軌了,也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﹔ 最後,連性愛都沒了,還是因為已經轉變為親情。
不知這樣的親情究竟還剩下些什麼? 握著愛人的手,如同左手摸右手,但是你能砍掉哪隻手嗎? 多麼美妙的解說詞,赤裸裸的只剩下那些無可奈何的責任。
其實,相戀了,相愛了, 甚至愛得死去活來為愛獻出了一切, 我們又未必體會到愛情的真諦, 只有我們要為愛找個理由的時候, 才知道愛情就是傾慕、就是吸引, 對方的品質是你追求的目標,愛他(她)就是最高的肯定。
夫妻是社會中的第一關係人。 一對沒有任何血緣的人要成為世界上最親的關係, 除了愛,夫妻的本質沒有更多的東西。
親人有許多,無須維繫永遠是你的親人,唯有愛人只有一個, 愛情的關係需要一生去努力,不懈地去愛才能永遠, 才能做到一生一世,即使是千辛萬苦, 只要愛還存在,你就會心甘情願地呵護它。
把愛情看作親情,是當下許多人的藉口—— 因為不願持續付出,因為不願繼續努力, 不願花心思討他(她)歡心…… 於是我們以親情的名義,開始漠視對方的感受, 數年不變地以同樣的面孔、同樣的姿態、同樣的語氣面對另一半。 這樣,我們一方面“心如止水”, 認為夫妻就是“將就過”﹔ 一方面卻因為“親情”滿足不了心底的欲望 而心生不甘,甚至感情外流……
所以,失敗的婚姻把愛人當路人, 平淡的婚姻把愛人當“親人”, 幸福的婚姻把愛人當情人永遠彼此愛戀。
因為彼此愛戀,我們才在意對方的感受, 關心他(她)的一舉一動,一笑一顰, 才會發現對方身上閃光的優點, 才會在平凡的生活中不時收獲相愛的驚喜和快樂, 享受一個男人和女人無盡的歡悅。
因為彼此愛戀,我們在愛對方的同時才會更加關注自己, 關心自己的容貌、衣著、學識、談吐,關心自己的品格和靈魂, 我們才會在時間的沖刷下抗拒“審美疲勞”, 時時葆有愛情的更新、生長和創造。
因為彼此愛戀,恨不得敲碎一個你, 打碎一個我,和水成泥,再捏一個你,再捏一個我, 血肉相連,永不分離,把愛情和婚姻推向一個最高境界。
所以,我們不要以“親情”之名,阻礙愛情在婚姻裡延續。 幸福的婚姻就是要求我們既甜蜜又艱難地重複愛上同一個人。 愛,也需要一種能力。 |
星期二, 三月 03, 2009
愛情≠親情,別給出軌找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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